瀝青瑪脂的配制和使用
(1)配制瀝青瑪脂的配合比應視使用條件、坡度和當地歷年極端最高氣溫,并根據所用的材料經試驗確定;施工中應按確定的配合比嚴格配料,每工作班應檢查軟化點和柔韌性。
(2)熱瀝青瑪脂的加熱溫度不應高于240°C,使用溫度不應低于190°C。
(3)冷瀝青瑪脂使用時應攪勻,稠度太大時可加少量榕劑稀釋攪勻。
(4)瀝青瑪脂應涂刮均勻,不得過厚或堆積。
黏結層厚度:熱瀝青瑪脂宜為1--1.5mm,冷瀝青瑪脂宜為0.5--1mm;
面層厚度:熱®青瑪脂宜為2--3mm,冷源青理脂宜為1--1.5mm。
(13)使用液化氣噴槍或汽油噴燈點火時,火嘴不準對人。汽油噴燈加油不能過滿,打氣不能過足。
(14)在禁火區釆用熱熔法(使用明火)黏結卷材施工時,應申請辦理用火證,設專人看火,并配有滅火器、沙袋等消防器材。
(15)配制、儲存、涂刷基層處理劑或涂料的地點嚴禁煙火,并不得在30m以內進行電焊、氣焊等明火作業。
(16)在坡度較大的屋面施工時,應穿防滑鞋,設置防滑梯,物料必須放置平穩。
(17)屋面四周沒有女兒墻和未搭設外腳手架時,屋面防水施工必須搭設好防護欄桿,高度大于1.2m,防護欄桿應牢固可靠。
(18)材料垂直運輸宜釆用運輸機具,運輸機具應牢固可靠。防水材料應隨用隨運,平均分散堆放。
(19)屋面防水施工應做到安全有序、文明施工、不損害公共利益。
(20)屋面工程施工前應進行圖紙會審,編制屋面防水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。施工中嚴格按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進行。